08/04/2026
115年 桃園市全民休閒運動藤球錦標賽之
新北市代表隊選拔競賽規程
一、 活動宗旨:為備戰今年度 5月9日至10日(六、日)於桃園舉辦之全民休閒藤球錦標賽,特舉
辦本選拔賽。期能透過選拔,提升本市藤球運動競技表現,為新北市爭取最高榮耀。
二、 辦理單位:
● 主辦單位: 新北市體育總會
● 承辦單位: 新北市體育總會藤球委員會
三、 選拔日期與時間:115年 4月12日(星期日), 09:00 AM 至12:00 PM。
四、 選拔地點:士林國中騰雲館藤球專用場(111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345號)。
五、 選拔組別與名額:
1. 女子組: 正取 6 名選手,候補若干名。
2. 男子組: 正取 6 名選手,候補若干名。
3. 各組特殊晉級保留條款: 若各組「三人賽」之冠軍隊伍,與「四人賽」之冠軍隊伍為不同
隊伍時,則該兩個不同組別的第一名隊伍全體人員,皆可取得代表資格(此情況下將不受
原定正取 6 名之限制,但上場人員皆須符合 本競賽章程 七、 比賽與上場特別規定,才
可列入正取名單)。
註:如報名組別未達兩隊,則由該項報名隊伍獲得代表權 (如人數不足或有特殊情況,則透過
新北市體育總會藤球委員會開會討論進行遴選)。
六、 參賽資格:凡設籍於新北市,且對藤球運動有熱忱、具備一定競技水準之男、女選手皆可報名
參加。
註:選拔賽當日(4/12)中午,大會將提供所有參賽選手及教練午餐便當。
七、 比賽與上場特別規定:
● 候補人員上場時數限制: 為確保代表隊選手皆具備實戰經驗與體能,賽事期間各隊之「候
補人員」於各組別的每場賽事中(三人賽、四人賽),實際上場時間必須至少累積達 6 分鐘
(不含暫停時間)。
● 未達時數之處置: 若該名候補人員於賽事中未達上述實際上場時間標準,將直接取消其
代表隊資格,。
八、比賽辦法:
(一) 本比賽採用「本會」公布之最新藤球規則(依「國際藤總」最新規則)。
(二) 各組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,三局均採 15 分制,比分為 14:14 時,延長至先
獲得 17 分為勝方。
(三) 採循環賽制,積分算法如下:
(1) 勝一場得兩分,敗一場得一分,積分多者為勝。
(2) 若兩隊積分相等,以兩隊勝負相關之勝者晉級。
(3) 三隊以上積分相同,以積分相同之相關隊伍比較,比賽結果依下列順
序判定:
a.(勝局和)-(負局和)之差,大者晉級。
b.(勝分和)/(負分和)之商,大者晉級。
c.若再相等,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勝負。
(四) 主辦單位可視實際報名隊數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更改賽制調整賽程,比賽時如
遇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,大會亦保有修改、變更或暫停本賽事之權利。必需
改期或補賽時,得由大會競賽組宣布,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
九、注意事項:
(一) 選手應遵守本競賽規程、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,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,即
取消比賽資格:
1. 比賽時間逾 5 分鐘及競賽組呼叫 3 次不出場者,或無故棄權者(以球場掛
鐘為準)。
2. 有放水或打假球者。
3. 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。
4. 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,無法證明本人者。
(二) 選手於參賽期間因病(傷)無法出場者,如檢附公立或區域等級以上醫院之
診斷書,得保留已賽之賽事成績。
(三) 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,則取消其後續賽程資格,成績不予計算,之後出
賽資格亦予以取消。
(四) 選手如遇連場應給予 30 分鐘休息,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,選手不得
異議。
(五) 比賽進行中,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。
(六) 每隊選手出賽需著同色系、正面及背後有明顯背號之整齊服裝出賽,隊長應
於左手臂佩帶隊長臂章,其顏色須不同於球衣顏色 (或穿由大會準備之號碼衣)。
十、 報名方式:
● 報名日期: 即日起至 115年 04月 11日 (六)中午 13:00止。
● 報名方式: 請依照報名表單格式填寫(https://docs.google.com/spreadsheets/d/1fl175Rt576LT4XOZMXO9JfUPAoIVSCAj/edit?usp=drivesdk&ouid=113184886645598030202&rtpof=true&sd=true)
● 活動聯絡人: 新北市體育總會藤球委員會
姜力維,聯絡信箱:[email protected]。